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召开,受疫情影响,部分监事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振国主持,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刘娟,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情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半年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75,182.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24号《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16,351,118股新股募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实际已经向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8,548,89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5.8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85.75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90,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909,999,985.75元,截至2017年3月22日止,上述资金已到账;其中,计入股本378,548,895元,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171号验资报告。
2017年7月,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4.51亿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本公司2017年7月8日公告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9,194.17万元,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410,739.1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8,455.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7,006.43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5,200.60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于2017年1月修订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存放于本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依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7年4月18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于2017年4月27日分别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东四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先后于2018年6月25日及2019年4月29日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了2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盾构再制造有限公司(2019年已更名为中铁工程装备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于2018年7月24日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隧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于2019年4月29日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超大直径系列盾构/TBM研发项目、高端装备再制造中心项目、盾构/TBM刀具关键技术探讨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隧道专用设备关键技术探讨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科学技术创新研发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3:超大直径系列盾构/TBM研发项目致力于开展超大直径系列盾构/TBM整机设计、刀盘刀具、动力驱动与推进和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的研发。高端装备再制造中心项目主要致力于高端工程机械装备再制造主要工艺特点及关键技术研发、再制造技术平台建设、再制造产品物流体系建立及销售网络构建等。盾构TBM刀具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主要致力于盾构/TBM刀具关键部件、系统、整机的研发与关键技术攻克。隧道专用设备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主要开展针对隧道专用设备关键部件、系统、整机及研发与关键技术攻克。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是在生产基地基础上配合新型重载高锰钢辙叉的研发,致力于提高重载道岔关键零部件使用寿命的生产技术方法和相关技术改进。科技创新研发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在工程建设施工装备研发领域的综合研发实力。新型轨道交通成套技术研究及试验线建设项目主要是进行悬挂式轨道交通成套技术开发、试验线建设及气动列车成套技术开发。上述项目并不直接对公司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公司未承诺上述项目的预计效益。上述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以及本期实现的效益均不适用。
注ii):“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iii):“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75,182.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2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6,351,11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8,548,89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85元。截至2017年3月22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特定投资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78,548,895.00元。根据相关出资规定,特定投资者以货币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5,999,999,985.75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90,000,000.00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909,999,985.75元。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并于2019年3月12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原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终止TBM私有云研发项目等6个项目,新增盾构/TBM刀具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等3个募投项目,并将终止募投项目资金扣除新投资项目投资资金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18,45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7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531,017.6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5,182.77万元,其中本金59,982.39万元,利息收入15,200.38万元。
超大直径系列盾构/TBM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入资金45,205.07万元,节余资金10,794.93万元,主要原因为:1.原计划购置的某些大型设备采用自制零件装备的方式,节约了部分购置费;2.借助三维模拟软件减少了部分试验次数,节约了部分测试费用;3.项目实施期间内,适用增值税税率自16%降低至13%减少了部分购置税金。
高端装备再制造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入资金39,814.17万元,节余资金1,185.83万元。项目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高端装备再制造中心项目在基建项目建设中优化部分细节建设,考虑天津港区海边风力较大、绿化及养护成本较高等实际情况,对项目绿化工程的面积及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实现采购招标降本,实际支出金额低于预算。
盾构/TBM刀具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入资金9,971.72万元,节余资金958.28万元,主要由于通过技术工艺改进,实现刀圈国产化,优化软土合金配置,改进合金焊接工艺,降低了滚刀设计成本、合金和焊料成本。
隧道专用设备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入资金13,788.51万元,节余资金1,111.49万元,主要原因为:1.开展经济型湿喷机设计研发,降低项目整体投入成本;2.通过优化设计,减少冗余配置等进一步降低成本。
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入资金52,990.96万元,节余资金2,009.04万元,主要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中铁新型高速重载道岔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入资金19,999.37万元,节余资金9,000.63万元,主要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化设计、减少冗余配置,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
科技创新研发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入资金19,992.71万元,节余资金7.29万元, 主要由于部分成本项目预算与实际投入之间的小额差异。
新型轨道交通成套技术研究及试验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入资金9,358.31万元,节余资金9,491.69万元,主要原因为:1.公司综合外部环境、行业竞争格局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等多方面因素,适时调整投资模式,在不影响项目整体投入使用前提下,部分项目附属配套设施暂缓实施,从而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2.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化设计、减少冗余配置,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智能制造信息化建设项目实际投入资金13,336.45万元,节余资金24,663.55万元,该项目已建设了中铁工业数据池并搭载管理决策分析系统,各单位已有57个系统迁入云中心,运行稳定;在工程施工专用装备智能制造领域、桥梁钢结构智能制造领域、道岔智能制造领域建设智能制造信息系统;“数智升级”工程项目在系统内5个领域7家单位开展智能制造信息化系统推广实施,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信息化建设旨在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全面提高公司的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是长期渐进、不断优化、逐步完善的过程,公司将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75,182.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75,182.7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5,182.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4、公司监事会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核意见;
5、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召开,受疫情影响,部分董事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务)张威主持。公司全体监事,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刘娟,副总经理石庆鹏,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2-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75,182.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3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2021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修订《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企业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同意修订《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授权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务)决定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根据证券监督管理的机构规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做好股东大会的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