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向亳州市春风金刚石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企业的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60万元的罚款。
此前,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归纳行政法律支队法律人员在谯城区金刚石出产企业巡查时,发现亳州市春风金刚石厂的酸洗车间酸雾吸收塔冒黄烟。
之后,法律人员再次对亳州市春风金刚石加工公司查看时,发现亳州市春风金刚石厂电解车间出产中配套的废气处理设备,酸雾吸收塔的碱液喷淋泵未运转,导致酸雾吸收塔的排气筒排放淡黄色烟雾。还存在电解车间出产中,大门处于敞开状况且无法封闭,电解车间西侧窗户处于敞开状况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随后法律人员查阅相关法律文书时发现,这家企业归于再犯、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归纳行政法律支队法律人员田浩和记者说,现在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厂存在的两种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给予了60万元的罚款。
田浩表明,下一步,他们将持续加强对金刚石出产企业的监管,发现存在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办。